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方达机械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泗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山东方达机械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16元,减半收取计208元,鉴定评估费3000元,由原告山东方达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8-06 |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