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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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教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英豪教育进修学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苏州华源教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市科普进修学校学费分成、毕业设计指导费等费用合计3209665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8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0850元,由原告苏州市科普进修学校负担13373元,由被告苏州华源教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7477元并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原告(原告同意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本院不再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
| 裁判日期 | 2019-06-10 |
| 发布日期 | 2020-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