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溪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停止支付)、扣划、扣留、提取被执行人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分公司、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收入人民币1170000元及延迟履行利息,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变价其相同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0-14
发布日期 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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