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白山市国丰商贸有限公司
本溪市海纳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追加***为本院(2021)吉0602执1174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并对白山市国丰商贸有限公司应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21-09-30
发布日期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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