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葫芦岛市汇通宝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2021)辽1402民初120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葫芦岛市汇通宝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600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21-11-18
发布日期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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