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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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勐海建有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佳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勐海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勐海建有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重庆佳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赔偿材料款120970.90元及利息(利息以120970.9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4%,自2015年12月26日起计算至材料款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勐海建有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重庆佳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02125.35元及资金占用费41114.22元,共计343239.57元。2018年10月8日之后的资金占用费,以302125.35元为基数,按照年率7.1%,计算至工程款实际付清之日止; 以上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三、驳回原告重庆佳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699元,由勐海建有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7633元,由原告重庆佳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06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限内均未提起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 |
| 裁判日期 | 2021-03-19 |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