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百诺旅行箱包有限公司
江西赣理箱包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新干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江西赣理箱包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江西赣理箱包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8-26
发布日期 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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