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新疆福糖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海县人民法院(2021)新4323民初31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海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新疆福糖糖业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172.07元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21-11-30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