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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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西林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西林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9053元及延期付款利息(自2019年9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结清货款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为296.42元,由被告***负担。被告***应负担之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深圳西林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8-04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