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山西石膏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山西紫荆冰酒销售有限公司 灵石县汇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中加石膏山冰酒有限公司 灵石县通宇天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灵石县绿原养殖有限公司 灵石县通宇生物科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西省灵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灵石县通宇天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灵石昕益旺岭煤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持股比例48.9716%,出资额500万元),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1-22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