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立言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即将原告***持有的第三人深圳立言信达科技有限公司11%股份变更至被告***或其指定人的名下,原告***予以协助。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7-10
发布日期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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