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罗平县老厂乡人民政府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法乃村民委员会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罗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罗平县老厂乡法乃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给付原告***工程款97,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25元减半收取1,112.50元,由被告罗平县老厂乡法乃村民委员会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1-11
发布日期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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