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泸州康福鑫门诊部有限公司
四川南宏机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2021)川0504执1178号案件的执行。

本案终结执行后,被执行人***、泸州康福鑫门诊部有限公司仍负有继续履行(2021)川0504民初1578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11-18
发布日期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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