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快马冷链物流(广州)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快马冷链物流(广州)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运费、退车款66570元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25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55元,由原告***负担173元,由被告快马冷链物流(广州)有限公司负担782元。原告已预缴该费用,本院不予退还,被告在履行本判决时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0-08
发布日期 2021-12-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