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9800.13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3639.33元与被告***垫付的原告医疗费19775.93抵销后,被告***再付给原告***3863.4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434元,由被告***承担240元,原告承担19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8-12
发布日期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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