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成都食行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成都食行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退还押金4000元; 二、驳回***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成都食行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裁判日期 | 2021-07-01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