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易拉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第三人成都易拉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天猫网络店铺及股权转让合同》;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返还转让价款133000元,支付违约金39900元和律师费7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949.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9-28
发布日期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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