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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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立医院 莱州和平医院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梅、***刚要求被告莱州和平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共同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59783元(以鉴定意见最终确定的被告过错比例计算为准)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197元,由原告***、***、***梅、***刚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