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无锡瑞阳运输有限公司
无锡浩海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无锡浩海物流有限公司2225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2258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行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无锡瑞阳运输有限公司对***所负的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无锡浩海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75元(无锡浩海物流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无锡浩海物流有限公司负担443元,***、无锡瑞阳运输有限公司负担103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0-27
发布日期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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