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证券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上海金融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执行人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子账户号码:XXXXXXXXXX,原持有证券简称上海莱士,证券代码00225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共46144000股股票的所有权归买受人王某某(证券子账户号码:XXXXXXXXXX)所有。上述股票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王某某(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时起转移。

二、将被执行人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子账户号码:XXXXXXXXXX,持有证券简称上海莱士,证券代码00225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共46144000股,以每股人民币7.026元,过户到王某某名下,证券子账户号码:XXXXXXXXXX,转入方托管交易单元(席位号)为XXXXXX。

三、解除对上述股票的司法冻结及质押,所有轮候冻结自动失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9-14
发布日期 2021-11-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