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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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岸村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岸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7096.79元,由上诉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岸村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负担20659.74元,由上诉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岸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负担16437.0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24 |
发布日期 | 2021-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