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华显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中民融和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南通中民融和燃气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继续冻结被申请人南通中民融和燃气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55164.29元或者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十二个月,查封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或冻结其他财产权期限为三年,上述期限均自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计算(轮候冻结、查封的,自在先的冻结、查封措施解除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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