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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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西安速捷无忧电器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西安速捷无忧电器有限公司赔偿54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76元,由被告***负担,履行判决时被告直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7-30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