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明二手车租赁中心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鲁1092民初243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二、驳回***要求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明二手车租赁中心对其损失承担共同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二、变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鲁1092民初243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车辆维修费75000元、租金损失20100元及加速贬值损失30000元”;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608元,由***负担3165元,由***负担244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805元,由***负担2966元,由***负担83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9-16
发布日期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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