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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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北京道君律师事务所服务费100 000元;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北京道君律师事务所服务费100 000元欠付服务费所产生的利息损失(以100 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北京道君律师事务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 150元,由***负担(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02 |
发布日期 | 2021-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