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事蒲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21)鲁0112民初39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二、撤销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21)鲁0112民初390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对第一项中事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782元,减半收取计3391元,由***负担1538元,由***、***、事蒲公司、***负担1853元;保全费2380元,由***负担1080元,由***、***、事蒲公司、***负担13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782元,由***负担3076元,由***、***、事蒲公司、***负担370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7-05
发布日期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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