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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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连众邦装修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被告***共同给付原告大连众邦装修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剩余工程价款40万元; 二、被告***、被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以4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共同给付原告逾期利息; 上列一、二项中二被告应共同给付原告之款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若逾期给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380元,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原告负担0元,应予退还原告73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25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