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同纠纷一案

发布于:2020-04-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佛山市翘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纠纷
法院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佛山市翘楚投资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受理费50元(佛山市翘楚投资有限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计25元,由上诉人佛山市翘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佛山市翘楚投资有限公司多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5元,经其书面申请后,由本院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08-19
发布日期 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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