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同纠纷一案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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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佛山市翘楚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佛山市翘楚投资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受理费50元(佛山市翘楚投资有限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计25元,由上诉人佛山市翘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佛山市翘楚投资有限公司多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5元,经其书面申请后,由本院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19-08-19 |
发布日期 | 2020-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