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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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保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华方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中止对位于湖南省宜章县(产权证号为:0××0)房屋的执行; 二、驳回李平月、罗广忠、罗祥靖的其他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21-10-26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