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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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西安广大电炉有限公司 |
类型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陕0112执4553号申请执行人臧伟建,男,1963年XX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陕0112执4553号申请执行人臧伟建,男,1963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被执行人西安广大电炉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24号紫玉公馆1幢2单元205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8C。法定代表人许广平,总经理。本院在执行臧伟建与西安广大电炉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臧伟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陕0112民初1207号民事调解于2019年5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的标的为775074.5元及逾期利息,本院依法受理。执行中,经本院银行、车辆、房产、支付宝、证券查询被执行人西安广大电炉有限公司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西安广大电炉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申请执行人臧伟建也无法举证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康晓纲审判员贺诚审判员杜娟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七日书记员何倩文打印人:何倩文校对人:王新君送达时间:年月日1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