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西安世纪金花珠江时代广场购物有限公司 上海润耀服饰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西安世纪金花珠江时代广场购物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86182.36元或查封、扣押等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受理费882元,申请人上海润耀服饰开发有限公司已交纳(垫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