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杨街道办事处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张正喜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张正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人: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淮安清江浦支行,账号:62×××03)。

裁判日期 2021-08-31
发布日期 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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