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德州晟合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衡水天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德州晟合电力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德州倍亿智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平原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2020)鲁1426民初2959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时间的限制。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09-03 |
| 发布日期 | 2021-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