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任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汕头市山特电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动产登记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汕头市山特电子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任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汕头市山特电子有限公司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任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被执行人汕头市山特电子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11-01 |
| 发布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