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松下照明光源有限公司
北京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燕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纠纷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北京松下照明光源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六月一日至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的房屋占用损失120800元,并自二○一九年十一月一日起每月最后一日前按照每月3500元的标准向原告北京松下照明光源有限公司支付房屋占用费(房屋租金);

二、驳回原告北京松下照明光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390元,由原告北京松下照明光源有限公司负担5674元(已交纳);由被告***负担271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6
发布日期 2020-04-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