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衡水正大建筑有限公司
衡水冀军桥闸工程橡胶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衡水正大建筑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驳回反诉原告(被告)衡水冀军桥闸工程橡胶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22295元、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用219201元,由原告衡水正大建筑有限公司负担,反诉费7800元,由反诉原告衡水冀军桥闸工程橡胶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1-04
发布日期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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