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朝阳市龙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朝阳市双塔区凤凌春酒厂 朝阳天和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朝阳市龙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系缓交。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22 |
发布日期 | 2021-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