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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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浙江欧威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3462.5元,原告已预缴,由原告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