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市滨海新区凤木木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证券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1)津0116行审88号行政裁定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11-11 |
| 发布日期 | 2021-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