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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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林泽明、广州雅萱贸易有限公司的全部本诉请求; 二、驳回被告张立萍的全部反诉请求; 本案本诉受理费14950.65元,由原告林泽明、广州雅萱贸易有限公司负担;反诉受理费4900元,由被告张立萍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被告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7-26 |
| 发布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