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 湛江坡头鱼峰混凝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鱼峰公司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2200元,减半收取为1100元,由上诉人湛江坡头鱼峰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湛江坡头鱼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上诉预交了二审案件受理费2200元,超出其自负部分的1100元由本院退回)。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1-04-12 |
| 发布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