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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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咸阳蓝色海洋工贸有限公司 佛山市誉江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佛山市誉江建材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为50元,由原告佛山市誉江建材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08 |
发布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