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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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 |
法院 |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2020)闽0681民初5469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二、撤销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2020)闽0681民初5469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三、变更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2020)闽0681民初5469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许小财、许焕薪、许文艺应于本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共同支付郑庚寅土地占用费11837.2元; 四、驳回郑庚寅其他的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郑庚寅负担20元、许小财负担3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郑庚寅负担40元,许小财负担60元。鉴定费9419元,由许小财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7-05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