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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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张秀鹏名下(与陈杰夫妻共同共有)坐落于法库县包家屯乡包家屯村,建筑结构砖混,层次2,间数18,建筑面积616.95㎡,使用土地面积5005㎡房产一处。 查封被执行人陈杰名下坐落于法库县包家屯乡包家屯村,沈阳市法库恒昌粮油购销中心烘干塔设备一套。 查封期限三年(自2021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1日止)。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日期 | 2021-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