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阳金阳巨丰建筑材料租赁站
贵州省长顺县飞鸿建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贵阳金阳巨丰建筑材料租赁站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694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12694元,由原告贵阳金阳巨丰建筑材料租赁站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2-01
发布日期 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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