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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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汉富融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汉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摩硕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王华根对被告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汉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摩硕投资有限公司、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汉富融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 发布日期 | 2021-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