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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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排除妨害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信阳市光辉钢结构有限公司、桂传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日期 | 2021-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