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非诉证据保全审查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德化福龙寺庙古建有限公司 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
| 法院 | 德化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采取拍照、勘验、复制、制作笔录、提取样品等方法,对被申请人德化福龙寺庙古建有限公司处与本案有关的证据予以保全。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04-28 |
| 发布日期 | 2021-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