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佛山市猎富制衣有限公司 佛山市泓捷纺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佛山市猎富制衣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安支行账户8011××××2551的存款956352.69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欧阳日祥开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顺联支行账户6228××××5578的存款956352.69元的冻结; 三、解除对被申请人欧阳日祥开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银丰支行账户6228××××8777的存款956352.69元的冻结; 四、解除对被申请人欧阳日祥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均安支行账户6217××××0233的存款956352.69元的冻结; 五、解除对被申请人欧阳日祥财付通支付账号085e9858××××××××d6e@wx.tenpay.com的存款956352.69元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佛山市泓捷纺织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