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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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淄博熹锐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第三人淄博熹锐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约》;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双倍返还原告***、***购房定金20000元,并赔偿原告评估费损失4450元,以上共计2445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1元,减半收取计205.50元,由被告司 秀娟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10-08 |
发布日期 | 2019-12-12 |